在全峰的威逼利诱下,里奇没多做犹豫便答应了重新做他的经纪人。
与第一次见面时不同,两人的境遇和状况完全掉了个个儿,现在是里奇走投无路,强烈需要一个能帮他吃上饭的营生。
他拿捏的很清楚,继续留在本弗兰那里,短时间内他或许能有些事情做,本弗兰至少还需要他重新拉拢全峰。
可长久看来,若是拉拢全峰失败,他就要时刻面对着死亡的威胁。
而且,就算这一次,全峰答应下来回去给本弗兰打拳,可是本弗兰看重的是全峰,而不是他这样一个两面三刀只靠着一张嘴皮子赚钱的街头骗子。
里奇做出这样的决定也算是弃暗投明。
他的小聪明也让他指望着给全峰重新做回经纪人,能够相应地获得全峰——主要是他背后的武术协会——的庇护。
为了展示出他的诚心,他毫不犹豫地在全峰重新拟定的合同上签了字,这次新签的合同当中自然是大部分的权益都在偏向着全峰,可是相比于活在本弗兰的阴影之下,稍微让点利,还是值得的。
他签下了合同,后续的行动上也一样卖力气,很快就帮全峰联系到了一场他之前绝对不敢设想的比赛。
这份震惊来自于这场比赛的对手。
对手是迈克泰森。
时间就约定在两周之后的7月30日。
全峰望着在他面前口沫横飞着邀功的里奇,那些自我吹嘘的话语却一个字都没进到他的脑子里。
迈克泰森这个名字对他来说的意义实在是太过非凡。
用开玩笑的话说,迈克泰森可是从小看着全峰长大的男人之一,这当然说的是那张海报,另一个人是李小龙。
这两个人才是全峰走上格斗之路的实质性的原因。
只不过,现在一个早已入土,成了某种特殊的文化符号,他的名字不断在人们的口中流传。
名声甚至比他活着的时候还要更胜一筹。
另一个则正相反,虽然人还活着,但是名气早已跌入谷底。
全峰的记忆中,2004年的迈克泰森来到了一个新的人生节点,他和经纪人唐金那涉及上亿美元佣金的官司终于胜诉,老狐狸唐金吐出了1400万美元还给泰森,而这笔对普通人来说的巨款,却不够添补泰森的财政漏洞。
他依然穷困潦倒,迫切需要重新赚钱。
在原来的时间线上,他当时的对手本该是一个来自英国的二流拳手丹尼威廉姆斯,可是现在那个人不知哪去了,对手换成了全峰。
全峰不知道里奇哪来的这么大能量,刚一上手运作便搞出了个大新闻,如果不是时间和地点都跟记忆中那场比赛重合,全峰绝对不会相信里奇这个老滑头。
他反复地跟里奇确认,他那种抑制不住地兴奋劲和即将见到偶像的不安混杂在一起,让里奇轻易地捕捉到了他内心的那种期待却又不敢相信地矛盾心情,便做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对他解释道:
“你不用那么激动,这也不算是我本事多高,实在不瞒你说,这还是泰森的经纪人芬克尔主动联系得咱们。”